中国政党精神资源效度及柔性结构分析
赵宬斐
【摘 要】:政党精神资源的结构、现状与储备情况,直接影响政党的合法性;政党的意识形态、民主性、法治性与信任性等精神软件构成了政党精神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精神资源进行有效开发、整合与创新,能够有效增强政党的柔性结构,提升政党的软实力。针对执政环境的变化,为丰富和增强自身柔性结构,以保持旺盛的新陈代谢能力,中国政党在如何科学有效地培育、挖掘和拓展精神资源等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
【关键词】:政党;精神资源;柔性结构
在全球化、民主化的政党政治生态的压力与焠炼中,中国政党在面临着“世代交替”与“改革整合再提升”的现代性课题同时,又要肩负着艰巨的历史使命与责任及其在民主化了的环境中的诸多压力、风险与挑战,以及政党自身党性理念目标的调适和路线政策等方面转换及提升的新任务与新责任。因此,中国政党必需增强精神资源储备,以丰富的精神资源充实政党的柔性结构,使其充满弹性与活力,来引领人与人、人与社会、社会与国家之间的相互协调发展,促进社会沟通、对话与协商,实现和谐共处。
一、政党精神资源储备状况
“资源”一词的内涵主要是指具有自然属性的物质财富。《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规定为:“资源是指生产资料或生产资料的天然来源”,这是从经济学的角度给予界定的。当把资源引入政治学范畴中,尤其是政党政治中,就必然派生出“执政资源”这个现代性概念。所谓“执政资源”是指执政党在领导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管理社会事务中可调动和利用的财富、能量以及影响他人的能力,涵盖国际、国内、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传媒、人才等多方面内容,既包括物质性资源也包括非物质性资源。政党的非物质性资源包括意识形态资源、文化资源、体制资源和规范资源等等,在很大程度上是指精神资源或思想资源。韦伯曾把思想比拟为“铁路轨道上的扳道工”。可见精神资源或思想资源对政党发展的重要性。在现代政党政治中,政党的精神资源主要由于意识形态、民主性、法治性与政党信任等构成;任何执政党都是以自己的理想和意志来变革社会,而执政党的理想和意志必然要借助一定的思想文化来表达和实现。
(一)政党的意识形态。何政党的产生和发展都需要意识形态,可以说意识形态是一个政党的灵魂。通常情况下,政党都与各种主义密切联在一起。一个政党区别于另一个政党的标签主要是依靠自身鲜明的意识形态。二十世纪的世界可以称得上是政党把各种意识形态引入实践的一个重大试验场域,尤其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大阵营对立的冷战时代,意识形态经常被作为政党共同体进行斗争的一个重要的工具与维度。人们已经习惯于根据政党的意识形态把政党划分为左翼政党、右翼政党和中间政党。因为一个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思想、理论和政策主张,往往从意识形态上就能看得出来,而在当时,政党在发展过程中确实需要意识形态给予强大的思想支持。正如德国学者冯·贝米认为的那样:“在很长时间里,在自身建设方面获得成功的,只有那些立足于某种意识形态之上的政党。”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意识形态是一把双刀刃剑,要运用得法,任何意识形态的功能和作用的发挥,都存在一个限度,要受到一定的条件和一定的环境发展变化的制约。如果不能随着时代的变迁灵活把握意识形态,同样对政党自身可以造成很大伤害。
(二)政党的民主性。政党是现代政治文明、政治制度的产物。民主性自然是政党的当然属性和资质,是政党的血脉。政党的民主性是指充分保障全体党员的人权与自由,尊重他们为全面实现政党的公共性而在一切问题享有参与和最终决策的权利。政党的民主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党的存在对于民主的作用和影响,或者说民主体制下政党运作的功能。现代政党的活动必须符合民主国家的理念,组建政党的目的是为了国民民主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与管理;二是政党自身的运作是否民主,或者说民主性能否存在于政党之中。政党内部的组织结构与组织活动必须符合民主的一般原则,包括政党内部的选举、决策与政治行为等不能是个人意志与专制的结果。随着卡特尔型政党的产生和发展,政党与民主的关系由外部影响逐渐转化为内在的互动。原来关心的主要问题是政党是否有利于民主以及民主是否需要政党,而现在关注的焦点却是集中在政党本身是否民主或更加民主。当今许多政党为更好地适应生存、发展从而获取执政的权力,就必须关注和加强党内民主的建设与发展。党的民主化是政党发展的推动力,只有是民主的政党,才能最大可能地把民众吸引到自己的周围,才能集中党的成员和党的支持者的智慧更好更科学地执政。例如,从1997年起,法国社会党的第一书记由执行委员会选举改为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人全部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1993年起,英国工党领袖选举程序进行根本性改革,积极扩大党内参与民主,增强了个人党员在选举领袖中的作用,同时,英国工党建立全国政策论坛和地方各级政策论坛,为广大党员进行政策输入提供机会。德国社会民主党通过在党内开展修改党纲的大讨论,来吸引党员对党的事务参与,并通过讨论和交锋过程达成党内共识,促进党内团结,与此同时还加强党的代表机构的民主建设等措施来推动党内民主的发展。而中国政党则提出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积极扩大基层民主发展,这样做有利于巩固政党的合法性与制度稳定性。
(三)政党的法治性。德国著名思想家马克斯·韦伯曾经对政治统治权威进行了历史的考察和梳理,认为正当的统治权威不外乎三种历史形态:传统型权威——“建立在一般的相信历来适用的传统的神圣性和传统授命实施权威的统治者的合法性之上”;魅力型权威——“建立在非凡的献身于一个人以及由他所默示和创立的制度的神圣性,或者英雄气概,或者楷模样板之上”;法理型权威——“建立在相信统治者的章程所规定的制度和指令权利的合法性之上,他们是合法授命景象统治的”。法理型又可称之为法定权威,是建立在相信规章制度和行为规则的合法性基础之上的统治类型。这种统治类型是按照“可预计的规则”的统治,统治越是“脱离人性”,这种可预计性发展就越充分。法理型权威以规则为统治的出发点和最终的归宿点,代表了一种大家都遵守的普遍秩序。近代以来的政治权威合法性,主要以政治权威出自于民主程序、服从法律和公众对法律的至高无上的普遍信仰为基础,那么对于政党来说同样面临由传统威权型政党向现代法理型政党转变,这是重塑现代性政党政治权威的现实选择。那么政党如何实现这种转变呢?就是政党法治化。政党法治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指以政党章程和国家宪法作为政党活动的总规范,并依据政党法律和国家法律对政党实行全面规制的政党治理模式。政党法治性是政党的现代性重要内容之一,它包含民主与法制、权利与义务等丰富的制度意蕴,融汇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和依法执政等诸多价值目标,涵盖政党内部活动和外部活动等政党生活,贯穿政党自身事务管理和领导,并体现于政党执政的整个政治行为的全过程。政党法治性的核心内容是政党权力的依法确立、依法行使和依法制约。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世界各国中,实行政党基本法的还只是个别国家,到目前,已有二十左右的国家通过了关于政党的基本法律。2001年俄罗斯总统普京也批准了《政党法》。在一些国家中实施政党法的同时还指定有关专项政党立法。政党应要学会在宪政制度的框架内解决问题实现社会秩序,而不是通过政治运动、政治高压或暴风骤雨式的革命达到所谓的安定团结。政党法治既是个理论问题,更是个实践问题,其要义在于建设、在于落实。就是说,从政党的立法、守法到执法的所有方面和环节,都必须体现法律权威的至高无上性,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的原则体现在政党生活的各个领域,贯穿于政党活动的整个过程,使之成为政党的行为准则和治理的实现机制。
(四)政党的公共性。公共性是指公有性而非私有性、共享性而非排他性、共同性而非差异性的一种属性。在当今世界,人们的公共活动领域发生了诸多的变化,每个人都无法回避公共问题,每个国家的政党需要解决执政中面临的公共性问题。政党的公共性不是某个社会行为主体的单向理性,而是社会行为主体关注政治共同体的公共利益、公共价值、公共精神的理性。政党公共性的提升对现代社会,特别是对于现代化中的后发国家来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政党往往以建构民族国家的方式以推进现代化进程,可能会过于强化执政党的工具理性,而忽略社会各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的价值理性;更有甚者,某些政党领袖、政治组织或利益集团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往往以自身的个体理性代替国家理性,这样,国家与政府的决策实际上就成为执政党、甚至执政党中的少数人的意志和利益的表现。执政党如果为了更好地维护政治秩序,整合国家和社会的资源,不断地巩固和提高政治合法性,必须在公共性的支配下对国家和社会进行“善治”。即是通过国家(政府)与社会各阶级、阶层及各种利益集团经过公共领域的批判而协商和“妥协”的约定意识。在法治经济下,市场的竞争必然带来阶级、阶层的分化与利益的多元化,不管你是否接受,达成妥协与谅解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解决矛盾与冲突的最根本的方法之一。执政党及其领导的公共权力机关只有在现代化过程中与个体公民进行有效的“互动”,把基于自由平等契约精神之上的约定意识上升为国家意志、政策和法律,这样整个国家和社会才有可能具有现代公共性。现代执政党的任何重大的决策如果不经过公共领域的批判和监督,那么所谓的公共性实际上是政党在政治上的强权表现,这是执政党治理的任意性,因而也就缺乏事实上的合法性与认同。中国政党现代化的核心是从传统人治政治向现代法治政治转型,从革命型政党政治向法理型政党政治的转型,在转型过程中尤其需要政党公共性的提升。
(五)政党信任。政党信任问题一直是政党政治研究领域中一个经久不熄的研究热点,近年来也逐渐为国内学界所关注。无论是探讨政党与选民的关系,还是研究政党自身的组织形态、运行机制、领导能力和执政合法性,都不能绕过对政党信任的研究。从全球的视野来看,政党信任的发展与变迁也折射出世界民主政治发展的潮流与方向。对政党的信任主要体现为:一是关注其能否实现其民主诉求的问题;第二层次是对政党制度的信任;第三层次是对政党组织的信任,即信任和认同某一具体政党组织。
政党信任是民众对政党在执政或参政、议政过程中体现的能力、素质与品性的主观评价、心理反映和价值判断,主要表现为对政党价值理念的认同和对政党行为的认可。政党信任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功能、秩序维护功能、政策执行功能和社会资本功能。信任意味主体间的一种特殊性质的社会关。一方面是公众,包括公民个人、社会团体或组织;另一方面是政党组织及其组成人员。任何信任都是建立在双方之间的理性认识和客观评价之上,政党信任反映的是公众对政党组织及其组成人员的认可、支持、满意和赞赏等积极的心理倾向。政党或因其积极有为的表现获得民众的认可,或是因为不良表现而丧失信任。因而政党信任实际上可视为政党纲领、政策、行为等产生的社会效果在社会心理层面的体现,是民众对政党满足社会和公民需要的状况进行的肯定性评价。政党事实上处于主导地位,掌握着主动权,其作用和角色具有决定性,政党可以通过主动调整自己的纲领、政策、行为、作风等来获得民众的信任。
二、中国政党精神资源效度分析
中国政党从获取执政地位以来,非常重视挖掘、整合和拓展精神资源,通过发挥精神资源的特殊作用,来引领社会发展,巩固自身的合法性。
(一)中国政党意识形态的范式转向。中国政党一直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建设。在获取执政以后,中国政党有意识地注重从意识形态资源方面获取执政合法性,通过对执政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取得社会民众对中国政党执政由认知到认同的思想,积极开展了以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意识形态资源的挖掘,促进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由观念化、制度化的形式向社会心理化形式的转变,以期获得人民群众对中国政党执政合法性的认同。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开发,为中国政党执政的合法性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并成为中国共产党消除执政中的负面影响、扭转执政合法性危机的重要资源,以致于能够顺利度过像十年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动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党开始由主要依靠意识形态资源向主要依靠经济绩效资源的转变,不断开发执政合法性资源;确定和平与发展的主题,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推动经济发展,在发展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此全面挖掘执政的经济绩效资源。将执政的经济绩效转化为执政的合法性资源,及时弥补了意识形态资源的耗损,为中国政党的执政合法性赢得了雄厚的经济绩效资源。进入21世纪后,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通过由注重特定阶级资源向同时注重社会公众资源的转变,以增强执政的社会基础,并通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改变了过去注重从思想意识形态、政治、经济某一方面获取执政资源的方式,转为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全方位、多角度获取执政资源的模式,为在全社会获得最广泛的执政资源创造了条件。
(二)中国政党民主建设的示范效应。中国政党取得全面执政以来,一直高度重视自身民主问题,期望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主发展,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并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党的十六大做出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重要论断。党的十七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提出要以扩大党内民主来带动人民民主;提出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政党的党内民主不断地朝制度化、规范化和有序化方面发展,先后颁布制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等。党内选举的制度不断完善,从党的十三大实施差额选举以来,党内选举的差额范围和比例不断扩大,十七大党代会代表的差额比例都超过了15%,比十六大时提高了5个百分点,中央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差额比例也大幅度地提高。各级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逐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逐渐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透明,干部考察更加全面。在党内民主监督的有效性不断增强。中国政党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民众对民主的渴求。
(三)中国政党法治建设的促进。政党法治是现代政党文明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形态。这是因为和政党人治相比,政党法治是一种以政党民主和社会民主为基础,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政党权利、最有效地规制政党权力,以实现政党生活的民主化、制度化和法律化为基本价值追求的政党治理,因而是一种成熟的、科学有效的政党治理。自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政党与法治的关系就成为整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事关整个法治建设兴衰存废的大局,成为党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解决执政方式时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从1982年宪法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中国政党在执政方式发生了诸多改变。1996年2月8日,江泽民同志在一次讲话中明确指出:“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我们党的领导人首次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主张。”1997年9月12日,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说明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和执政党执政方式的认识,有了更进一步的深化,在理论上也更为成熟。1999年宪法修正案正式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认下来,这标志着我国开始成功实现了治国理政模式的根本转变。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提高依法执政能力,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依法执政确认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这既反映了我们党在领导与推进法治建设历程中的不断探索和深入思考,更反映了我们党治国执政方式的与时俱进和制度创新,突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关键性地位。以我们党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为标志,中国共产党将领导中国人民从开元建国、民族独立,致富强国转向以制度治国、制度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
(四)中国政党公共性的效应。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政党不断加强公共性建设,必须将民主精神和公民参与机制逐步引入到国家政治过程中,公民政治参与与否及其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具有现代公共理性的一个重要指标。只有政党的公共性最大化的彰显,社会资源配置的公平、公正、公开等公共性品格才能日益凸显,公共性才能呈现出总体递增与趋强的态势。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政党也是国家和人民之间的一个中间体,它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桥梁。由注重效率与公平到以公平为主兼顾效率,再到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政党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协调不同利益群体、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方面,进一步确立和弘扬了公共性精神。中国政党的公共性作为一种构建合理社会秩序和规则的理念,理当要求政府把公民的意志、公民的福祉、公民的诉求作为行政的最高追求和基本原则。
(五)中国政党信任效度的提升。无论是资产阶级政党还是无产阶级政党,无论是以革命或暴力的形式获得执政地位,还是以选举方式获得执政地位,其真正的力量源泉在于该政党所赢得的民众信任和认同,必须时刻将赢得民众信任作为政党建设的重大任务,通过各种途径与渠道不断增强政党信任。中国政党不仅依靠以往历史进程中所积累的历史信任,最主要还是通过政党目前在执政过程中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来促进经济的发展、保持政治的稳定、维护社会的和谐,获得认同和信任。波兰学者什托姆普卡认为:“要说信任存在,仅有预期的信心是不够的。信任不仅仅是沉思默想未来的可能性。我们必须积极地面对未来,致力于至少有部分不确定和不能控制的结果的行动。”德国学者卢曼也认为,并非所有的期望都一定包含着信任,他说:“只有那些人们借以对自己的行动做出承诺,要是它们没有实现、人们将懊悔自己的行为的期望,才真正包含着信任。”必须明确的是,民众追随和信任一个政党,既看重政党的承诺,更看重的是政党对民众承诺的兑现。从当今的政党政治生态来看,政党的信任现状并不容乐观,很多政党甚至执政的老党大党的信任危机接连发生,并因此导致政权的更迭。根据法国学者多岗马杰的研究分析,“在几乎所 有西方民主国家,包括斯堪的维亚诸国,政党的形象都变坏了。各个党派成员都在减少”,而且“选民很少去参加选举,这就是对政党失望的结果,在美国尤其如此”。甚至在瑞典这个长期以来政党组织得很好的地方,不信任政党的人也从1982年的36%上升到1992年的68%。而苏联共产党垮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政承诺不能兑现,失信于民,消解了人民对党的信任,从而破坏了苏共执政的合法性,从根本上动摇了苏共执政的社会基础。中国党领导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认同,从而取得政治统治权和执政地位。以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获得信任,度过十年文化大革命的难关,提出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了中国政治、经济、文化 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切实的执政绩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随着大众媒体的出现,中国政党又自觉地加强通过各类新的传媒建立起与民众的直接联系,积极提升领导能力、形象作风和人格魅力使其在政党信任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中国政党柔性结构透视
政党的结构一般具有刚性特点与柔性属性。所谓刚性,是指政党不仅有明确的党纲、党章,而且有比较严密的组织架构、集中化的权力体系、比较严格的党纪和强烈的信念与信仰等这些要素构成了刚性特点;柔性属性,是指政党具有分权性质以及分散性、自主性、自治性的特点,政党的组织结构与组织体系构成等级制不严密,党员主体之间、领袖与民众之间比较平等、组织纪律与约束力不具有强制特点,政党领袖要寻求下级的支持,并不能通过命令的方式,而是通过协商、讨论、劝说、交换等方式。
(一)中国政党结构特点。中国政党由于生成的环境和发展的历程以及自身的属性使自身具有核心性的结构特征,在结构方面是属于紧密型政党,与一般意义上的西方政党结构具有很大差异。从组织层面看,中国政党的党内职务分工: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普通党员,由上而下履行不同的领导职能;从党内组织层次分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的组织是自上而下建立的,采取自上而下的领导制。在党内,实行的是“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在党的日常工作中,实际上是坚持和体现“党委的领导”,“党委”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党章》的第二章在“党的组织制度”一项中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委员会在必要时召开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中国政党与其他社会组织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的组织在其他社会组织中担负着领导、监督、保证的任务。党的组织在企业、农村、学校、街道、医院、军队、政府部门等,都担负着领导任务。总体来看,中国政党组织结构和权力结构呈现金字塔型,具有等级制特点。中国政党结构通过一系列复杂的相互关联的控制,增强了自身的稳定性,保持着一种平衡状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与进程中,这种结构很有效。然而,当今世界是变化发展的,在正在到来的信息社会中,政党的金字塔型组织结构和权力结构的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和有效性等基本要素正受到普遍怀疑,面临着一定的危机。这种结构需要通过组织进行科学调整以便灵活驾驭变革引起的各种冲突,并驶向新的方向,这就需要结构内部保持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不断创新以更好地驾驭快速的变革。
(二)中国政党结构的柔性属性。中国政党在结构方面表现出明显的柔性属性特点:首先,中国政党虽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对变换发展的环境具有高度的敏感性,与生俱来的阶级性与适应执政要求的容纳性能够进行有机统一;其次,中国政党无私为民众谋利益的政治品格决定其体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决定了政党的政治性与其体制机制的可调适性之间能够有机统一;再次,中国政党在推动社会发展进程中既有理性的价值性目标,也有阶段性的务实性目标,可以说政党在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与历史发展中的继承性之间能够有效衔接,同时中国政党在价值功能的导向性与价值实现的整合性方面,在具体内容的民族性与现代性、地方性与世界性方面以及指导理论稳定性、原则性与理论体系的开放性、灵活性方面等等存在着有机统一。中国政党的柔性属性在某种程度上,尤其从共产党与民主党合作机制层面来看具有和谐性与包容性。中国特色政党制度,首先在政治思想和政治原则方面具有一致性;其次,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中独创性的运作机制,保证了政党互动的和谐性。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中,设置了一系列协商的程序,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征就是制度设计中“弹性”机制,弹性强调的是柔性与包容性,政党制度的“弹性”,主要是指政党间的协调、协商、协作的关系。与西方政党的最大区别:中国特色政党体制内的政党组织已不再是通常意义上的冲突利益的代言人,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关系基础是现代化过程中的通力合作与政策协调,同时又强调双方在此基础上的互相监督,整个制度在内部结构上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充分体现了社会民主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基本取向,有利于在民主与效率之间实现一定的动态平衡,有效地减少了民主成本。
(三)中国政党结构的柔性拓展。事物的结构状况不仅取决于事务的构成要素,还取决于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样的构成要素,由于相互关系不同,其结构功能可能具有很大的差别。比如自然界中的碳元素,既可以组成很软的石墨,也可以组成坚硬的金刚石,其原因在于元素与元素之间排列、组合的方式的调整。政党结构也不例外,其结构功能不仅取决于该政党制度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更取决于这些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联。如果内部各种关系和谐,则结构稳定,功能强大;关系不和谐,则结构失稳,功能弱小。在新时期,中国政党提出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就是应对社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信息网络的实际发展需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要求组织的内部结构形态要逐渐从金字塔型向网络化转型,以求信息及权力在组织内部实现立体传递和共享。“在这种网络状的组织结构中,垂直的等级关系被弱化,强调的是水平的合作及沟通,权力及信息不再集中于组织的上层,而是分散于组织网络的各个结点,因而提高了组织对复杂环境的适应力。”在组织内部,把单一僵硬的金字塔型组织结构调整为多元、平等的扁平化网络型组织结构;积极建构非线性、非等级体制,通过活性结点及结点之间的立体连结方式将若干组织单元联结成交叉功能强、富有柔性、机动性高,梯阶层次少的网状结构;通过网络组织的高度分散特性提升应变能力与处理能力,同时实现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无障沟通。把扁平化的网络组织结构和权力结构引入政党的组织系统中,逐渐消除政党内部传统意义上的无法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金字塔型层级结构和权力结构,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性。各基层组织和机构之间及各个党员之间是一种平等而相互联系和配合的关系。政党结构的柔性拓展中,以精神资源构成的思想能力作为一种权力资源变得日益重要。党组织中的权力和影响不再源自等级而是源自党员的思想水平及说服和影响其他人的范导力与影响力,而且这种权力并不流向层级职位,而是流向鲜明的能力中央。这就使广大党员不会因为权力问题而产生地位上的差别,从而保证政党民主的基础不被破坏。
“柔性”对于政党来说不仅在指面对变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能够善于妥协与灵活应对的能力,还具有面对恶劣环境表现出的坚强与韧性能力,更重要的还具有根据可预期变化的意外结果迅速进行调整的能力,以及主动参与、拓展和创新的能力。以柔性推动政党的新陈代谢,使政党获得适应变化的能力和自觉意识等,确保政党能根据环境的变化迅速调整思路,规避风险与危机。柔性生存是政党未来生存的大趋势。随着全球化与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益需求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越来越多的政党注重增强政党柔性、敏捷性和自适应以应对日益动荡的、不确定的环境。柔性、敏捷性和自适应已成为政党在不确定环境中求得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政党要适应环境,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能够对所处的环境以及未来的变化趋势有所认识,特别是对环境中不确定事件的分析和应付能力尤为重要。柔性生存本身就表达了政党自身软实力的内在意义,柔性生存反映了政党对环境变化的趋势预见和主动应变能力,而且“柔性”过程还包含了政党对执政资源的协同、整合及创新能力。进入21世纪知识、信息网络时代,许多政党组织系统的弹性化和生产的柔性化特征,通过对政党结构柔性拓展,使得政党在现实社会“刚性竞争”中能够持续发展,并展现出强劲的生命力。正如达尔文所说:在剧烈变动的环境中,能够生存下来的不是最聪明的,也不是最强壮的,而是最灵活的。这个“最灵活的”,应该说就是政党应对环境变化所必须具备的核心生存力。因此,任何一个政党想要在剧烈变动的市场中生存与发展,必须有能力及时察觉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并积极做出调整,并依靠精神质资源的持续供给而获得时空上的扩张和延展,同时能够自觉地以精神资源引导与整合社会资源、缓和有限资源与社会持续发展之间的张力。
四、丰富精神资源增强柔性结构
随着时代条件和执政环境的变迁,执政资源需要不断新陈代谢。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同时,不断丰富和发展精神资源。中国政党不仅要整合现有的精神资源,而且要在执政过程中扩展、积累、创造新的精神资源,使执政的资源不断涌流,长存长新,永续使用。特别是进一步丰富意识形态、民主性、法治性、公共性和政党信仰等精神资源,以优化政党的结构,使其始终保持柔性与弹性,充满着旺盛的生命力。我们知道意识形态是人类发展的中枢神经,无论现实社会如何发展与变化,我们决不能放弃对意识形态的深刻关切,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的存在与一定的社会制度相关联的论述仍然具有真理性意义。如果忽视对意识形态的正确引导,那必将是放弃了精神而只抓住了躯壳,缘木求鱼,舍本逐末;当今西方政党的意识形态在某些方面确实陷入危机与困惑之中,但是,这种危机与困惑正好为中国政党自身和整个政党体制的调整带来契机,促进意识形态实现自觉转化,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状况,积极建设包容性的意识形态。“政党就必须把这些并不完全和谐的内容整合在一起,使他们变成一套大体一致的、至少不自相矛盾的东西。出现的结果就是政党的意识形态越来越带有调和、包容的性质。越是有影响力的政党,在这方面的取向越明显。”中国各政党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设具有弹性和张力的意识形态,同时对为社会所求所用的思想、观念持宽容的态度;在党内民主发展方面,要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法治方面,政党活动必须限定在国家宪法和法律范围之内,国家的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不仅适用于政党外部关系的调整,也适用于政党内部关系的整合,中国政党对此要具有自觉意识。政党必须加强自身的法治建设,在先进的政党文化的引导下,通过完备的制度体系和有效的运作机制,实现政党内部生活的法治化,使其对国家生活的法治化建设既有重要的引导、示范作用;在公共性方面,政党要大力提倡“话语民主”与“协商民主”, 坚决反对“话语霸权”与专权独裁,借助现代公共领域鼓励和提倡通过平等公民的公共辩论和批判来决定国家和社会的重大事务;借助于政党的公共性这个桥梁和纽带,促进政党理性、政府理性、精英理性、大众理性和个人理性在和谐博弈与伙伴相依的互动过程中实现自身的现代化;在政党信任方面,不仅要从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等价值理念来获得价值信任,还要在通过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参与增加民众对政党政策在分配资源和协调利益时的信任感。
政党精神资源的丰富与拓展对政党的合法性资源的积累具有重要意义。合法性是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马克斯·韦伯在考察统治的类型时提及合法性问题时指出,统治需要可靠的服从。而人们所以服从,不仅出于自身的情感、理性和利益,更出于对合法性的信仰。合法性资源的积累是政党保持生机和活力的基础,合法性就是政党的生命,丧失合法性就意味着政党或政府政治生命的完结。合法性资源积累不仅仅依靠政治生活法制化,获得良好的政绩;更是依靠政党品质与政治认同、政治价值等精神资源。任何一个现代性政党都应当自觉地丰富精神资源以增强柔性结构,使组织柔性化,能够根据环境变化的趋势预见和主动应对。通过累积、拓展、培育和开发新的精神资源使政党的柔性结构能够因精神资源的持续供给而获得时空上的扩张、延展并不断地创新。
参考文献:
[1]刘宗洪. 执政党执政资源论析[J].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3) .
[2]林尚立. 执政党执政的资源体系[N]. 学习时报,2001-1-15(3).
[3]胡小君. 合法性资源与党的执政资源体系[J].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4(6).
[4]常宗耀等. 论执政党执政资源面临的新课题及其资源整合[J]. 求实,2005(11).
[5]宋协娜. 提高执政能力的基础要件:丰富执政资源[J].学习论坛,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