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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获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优秀等级

发布日期:2018-12-28 11:4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党校字号:[ ]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日前下发《关于2018年我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办学质量创优评估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校院评估结果为优秀

反馈意见》对校院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校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坚定正确办学方向,扎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全面履行党校(行政学院)职责,教育培训、科研咨询、队伍建设、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反馈意见》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校院领导班子第一时间组织了集体学习,并就如何整改落实、结合谋划2019年工作要点进行了研究部署。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办学质量创优评估办法(试行)》,从2018年开始,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等五部门联合三年内分三批开展一轮评估。首批参加评估的共4家地市级党校行政学院和25家县级党校行政学我市柯桥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参加首批评估并获“优秀”等级。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日前下发《关于2018年我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办学质量创优评估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校院评估结果为优秀

反馈意见》对校院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校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坚定正确办学方向,扎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全面履行党校(行政学院)职责,教育培训、科研咨询、队伍建设、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反馈意见》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校院领导班子第一时间组织了集体学习,并就如何整改落实、结合谋划2019年工作要点进行了研究部署。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办学质量创优评估办法(试行)》,从2018年开始,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等五部门联合三年内分三批开展一轮评估。首批参加评估的共4家地市级党校行政学院和25家县级党校行政学我市柯桥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参加首批评估并获“优秀”等级。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日前下发《关于2018年我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办学质量创优评估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校院评估结果为优秀

反馈意见》对校院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校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坚定正确办学方向,扎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全面履行党校(行政学院)职责,教育培训、科研咨询、队伍建设、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反馈意见》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校院领导班子第一时间组织了集体学习,并就如何整改落实、结合谋划2019年工作要点进行了研究部署。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办学质量创优评估办法(试行)》,从2018年开始,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等五部门联合三年内分三批开展一轮评估。首批参加评估的共4家地市级党校行政学院和25家县级党校行政学我市柯桥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参加首批评估并获“优秀”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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