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概况
校院简介
校院领导
组织机构
校院动态
学人风采
校园风光
校园设施
通知公告
图片新闻
党史学习教育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校院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校院概况 >> 校院动态
我校第一时间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19-11-04 16:5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党校字号:[ ]


11月4日下午,市委党校举行校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时间学习新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常务副校长何云伟主持集体学习,班子成员逐一交流学习体会和贯彻落实打算。

会议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党校(行政学院)事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迫切需要制定新的《条例》。《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职能的新要求新定位,明确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条例》的实施,对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校委班子成员带头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牢牢把握党校姓党根本原则,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一要学习领会好。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间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深入地学习《条例》中的新提法、新要求、新规定、新措施,做到了然于胸、融会贯通,并适时召开专题读书会、专题报告会,推进全市党校系统学习。二要贯彻落实好。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调研明年工作思路,研究贯彻落实《条例》的举措,把党校姓党、质量立校、从严治校贯穿到党校的一切活动中。三要以《条例》精神为指引,高质量制订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升办学内涵,主动取得党委支持,推动党校高质量发展,提升党校影响力,早日建成“红色学府、新型智库”市级示范党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