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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共绍兴市委党校2020-2022年度培训用车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16 09:1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党校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委员会党校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CGSHZJ-2020-N000259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分散委托代理-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CGSHZJ-2020-N000259-1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2020-2022年度培训用车项目

3200000

¥0.00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总则。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同时具有营运车辆(9座及以下)10辆(含)以上(提供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车辆经营备案证》)营运车辆(9座以上)10辆(含)以上(提供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以上所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且证件所注明的单位应与供应商一致,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商务技术(资信)部分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商务技术(资信)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和代理商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0415 2020422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联系电话:0575-88365529

5.其他事项: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5)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开标评标过程中如有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说明的,须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247286374@qq.com作出澄清或说明,提交时间为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半小时内。请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或说明的权利。

7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代表人员,不得委派受疫情影响需要隔离的人员或体温异常的人员,投标人及项目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并配合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防疫工作。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51209:0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417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5129:00时整在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417室开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http://zfcg.czt.zj.gov.cnhttp://ggb.sx.gov.cn

十三、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四、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405];联系人:蒋春英;联系电话:0575-88365529。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绍兴市凤林西路151号1402室);联系人:应春兴;联系电话:0575-85209806。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委员会党校,   沈宇, 0575- 88129588

2.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蒋春英  0575-88365529

十六、其他:

参与绍兴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委员会党校

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41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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