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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财经大学MPA学位班复试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6 09:04访问次数: 字号:[ ]


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度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复试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65分以上(含165分),不另设单科最低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成绩、形式及程序

1、复试采取差额面试形式,其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政治考查50分,能力考查100分);

2、参加复试的税务方向考生请于2014年1月4日8:00,其他方向考生请于13:00到武川路111号凤凰楼三楼报到;领取复试简况表,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

3、参加复试的考生按顺序进入复试室进行面试,有职称职务者提交职称证(提交复印件、查看原件)、职务证明(请任职单位加盖公章)给复试小组秘书;

4、进入复试室,参加复试的考生抽取复试试题,简要介绍自己的学习与工作背景后回答抽取到的试题;

5、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凤凰楼三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10:30-11:30与15:00-16:00)。

三、复试内容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当前政治经济热点问题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

2、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实践管理能力和基本素质等;

3、参考学生的工龄、学历、学位、工作业绩等。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14年1月4日(周六)

税务方向08:30-12:00;  其他方向13:00-17:30;

复试地点:上海市武川路111号凤凰楼三楼(具体分组及面试室请见现场通知)。

五、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综合初试和复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他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须同时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务证明、复试费80元。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MPA中心联系电话:021-65908896。

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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