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三改一拆”推进会精神,2014年10月上虞区委、区政府及时召开“一户多宅”整治暨农房登记工作部署会,全面推进以“一户多宅”为主要对象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着力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顿农村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破解农民建房难题,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为进一步了解上虞区各地各部门开展“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本人自此项工作部署之初即通过座谈访问、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了跟踪调研,最近又赴章镇、东关等地开展现场集中调研。调研结果显示,三个多月来,上虞区各级各部门高度统一思想认识,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进整治。特别是乡镇(街道)、行政村两级干部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地毯式摸排,“一户一档”登记造册;党员和村干部带头将自家的违法建筑拆除,提振工作的底气;干部与群众反复沟通,用磨破鞋底、说破嘴皮的韧劲获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同时取得了显著效果。并且在政策把握、干部带头、创新方法等方面都有许多值得总结的好做法好经验。对调研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有必要进一步总结原因,以便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推进我区“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上虞区“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的现状与特点
1.群众认识到位,自愿拆除意识较强。上虞区去年召开全区“无违建”创建动员会议后,接着乡镇(街道)、村各类动员会、现场会、推进会、通报会等层层部署,深入发动,使抓“一户多宅”重点整治来推进“三改一拆”、只有依法整治好“一户多宅”才能建好新农村等理念成为广泛共识。“一户多宅”的整治,不仅清理危房旧屋、美化村容村貌,更启动了一场新的土地革命、住宅革命,让农村居民思想认识有了一次大解放、大提升。在随机抽访的230位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中,90%的人对“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表示支持理解,约7%的人对整治工作持保留和怀疑态度,因涉及到自身利益持反对态度的人约占3%。在群众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重要意义的基础上,我区出台了一系列的实施意见,并明确按照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先党员干部后村民群众的工作方法开展“一户多宅”自拆行动,近190万平方米的拆除中,自拆、帮拆的占90%以上,群众自愿拆除率得到明显提高。
2.组织管理到位,执行能力较强。全区各乡镇(街道)根据区制订的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坚持阳光透明抓整治。一是重点把握政策原则,体现公平公正。二是讲究工作方法,确保时间进度。借鉴吸收陈溪乡、谢塘镇两个试点乡镇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探索有效工作方法,创造性地推进工作。三是坚持干部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党员干部带头整治“一户多宅”,不拖后腿;带头做好亲朋好友的工作,不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带头支持专项整治,不说不做不利于专项整治的话和事。四是注重拆用结合,实现长效管理。对于整治拆除后的空地,各乡镇(街道)督促村和农户做好地上建筑垃圾的清理、土地的平整工作,加强拆后利用,对整块可利用土地,优先安排解决住房困难户的建房需求。同时积极巩固清理整治成果,加强对农村土地巡查监管,坚持堵疏结合,从源头上解决群众住房难和“一户多宅”现象。
3.舆论营造到位,整体整治氛围较浓。顺利推进“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必须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为了突出“一户多宅”专项整治这一全新的主题,专项整治以来,上虞区通过多种方式大力营造以“一户多宅”为主要对象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的浓厚氛围。在硬件保障上,上虞各级各部门加大了对基层“一户多宅”专项整治的投入,提供必要的拆除工具、设备,如挖掘机等。同时,加大了经费投入,重点建设新居民廉租房,努力破解新居民的居住难题。在制度建设上,我区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特别是出台了由组织部门牵头实施专项考评制度,重点考察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在“一户多宅”整治中的表现,作为今后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提高分值比重和奖励标准,激发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各乡镇(街道)通过制定专项考核办法、村干部考核与新违建挂钩制度等一系列举措,将各村整治工作成绩纳入年度考核,明确奖惩办法,层层加压,落实责任。在舆论引领上,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开设专版专栏,加强对“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通过开展热点访谈、推广典型经验等,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生动活泼的宣传,扩大和深化专项整治效果。特别是去年10月以来,借助数字电视平台专门播出各部门(单位)在“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点带面,为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整治环境。
二、上虞区“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与经验
1.精心部署广泛发动,提高群众自愿拆除率。上虞区在召开“无违建”创建动员会议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乡镇(街道)、村各类动员会、现场会等精心部署,广泛发动,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我区“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民心。为摸清底数,真正做到公平公正,我区在去年年初审定的基础上,10月份又重新进行地毯式调查摸底、户型分析,提出“一村一册、一户一表”,每村分必拆建筑、暂缓拆除、允许补办三种情形,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并将它张贴在村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整治后对整治过程中房屋的基本信息,签订的协议,拆前、拆中、拆后的照片等资料整理成一份档案。在清理整治中,全区党员干部主动带头拆除“一户多宅”,并积极做好亲友思想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从而使群众自愿拆除率得到显著提高。
2.破除“不愿”、“不敢”、“不能”,确保打赢攻坚战。上虞区委、区政府对“一户多宅”整治工作始终高度重视,统筹兼顾,为确保领导的职能到位,区级层面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还专门下发了《“一户多宅”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抽调精兵强将组成8个工作指导督察组,全程参与指导联系乡镇(街道)整治工作,掌握整治动态,督促整治进度。在调查梳理阶段,由各乡镇(街道)成立工作班子,集中力量,按照每户必到、每处必查要求,全面调查摸底村庄区域范围内既有建筑物,通过逐一分析、分门别类,掌握第一手资料。在集中整治阶段,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细化制定整治方案。乡镇(街道)、村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引导群众做好自拆自纠工作,着力提高整治率。在合力攻坚阶段,各乡镇(街道)联合国土、城管执法、公安、供水、供电等部门,强制拆除一批、整治一批,确保整治工作的公平性,形成“一户多宅”整治的强大合力。在验收整改阶段,由区委办督查室、区府办督查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驻点工作组分别牵头,对乡镇(街道)整治成果进行多个层面督查验收,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督促限期完成,查漏补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一户多宅”整治成果。“一户多宅”整治工作艰巨而复杂,区级层面严格督查驱动,坚决破除“不愿”、“不敢”、“不能”等障碍。区纪委把“一户多宅”整治纳入抓执行力建设,由纪委牵头,整治办和各督导组配合,编发《廉情参阅》共12期,对2名乡镇(街道)班子成员、20名联村组长(中层正职)、20名联村干部、342名党员干部(含直系亲属)问责通报。区整治办每天对各乡镇(街道)整治进度情况量化排名并报送区四套班子领导。同时设立整治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举报线索及时抄告乡镇(街道)。为高标准做好整治工作,为“无违建区”创建打实基础,在区级层面出台政策文件基础上,区整治办还及时制订了严厉的考核验收办法,由区国土分局、行政执法局领导带队,组成20个验收小组,实施逐村现场验收,形成验收高压态势。同时为挤出整治“水份”,倒逼整治工作推进,在全区统一实施“一村一图”、“一户一表”,聘请中介第三方浙江浙大万维科技有限公司对所有整治拆除地块“上图入库”,确保整治成果客观、真实、有效。并根据地形图或影像图详细排查各村每间住宅,将调查情况录入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截至2015年1月30日,上虞区乡镇、街道共上报拆除“一户多宅”违法建筑24096处,总占地面积16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万平方米。
3.立足盘活存量用地,合理规划利用到位。上虞区“一户多宅”专项整治针对全区拆除违法建筑体量、分布的实际情况,把拆除和利用相结合,突出土地合理利用。一是最大限度地解决老百姓住房困难问题。据我区国土部门调查,专项整治前有4400多户无房户、缺房户和危房户的建房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整治后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基本满足了大多数人的建房需求;二是复垦整理;三是用于道路拓宽;四是建设停车场,有条件的建生态化停车场;五是暂时不用的零星空地,绿化到位。目前,全区各乡镇(街道)“一户多宅”整治拆后土地规划已上报给国土部门。全区整治后村庄内腾出空余土地2529亩,其中规划解决农民建房土地面积330亩,村道建设236亩,村公共设施建设240亩,建设用地复垦354亩,村庄内绿化242亩,其他规划备用土地1127亩。
三、上虞区开展“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的问题与不足
1.思想认识不平衡。思想决定行动,对开展“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重大意义认识的不平衡,直接影响到推动此项工作的效果。通过调研,我发现,这种思想认识上的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几对冷热矛盾上。一是上面热下面冷,这在一些薄弱的乡镇(街道)农村等基层单位表现的尤为明显,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对他们而言, 开展“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只是上级部门交待的一项任务,上面要搞我才搞,上级有达标的任务所以才不得不应付一番。二是开始热后来冷,有个别地方在“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刚开始的时候大张旗鼓,又是发文件,又是开大会动员,然后组织几次集体学习和座谈讨论,再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推出若干典型进行宣传表彰,在高调总结中结束这一系列程序化的“标准”动作,最后无声无息。三是党员干部热普通群众冷,一方面是上级的要求,一方面是实际工作的需要,实事求是地说,我们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在开展“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上还是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反观我们一些普通群众由于认识的不到位甚至是对此项工作形式主义的认识错位,而对专项整治不积极甚至产生反感。
2.不利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由于个别农民因生产生活需求,除建造住房居住外,还占用一定的集体土地建收割、放置农机等杂房,这样一来,建房就需要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造成超占、多占、“一户多宅”现象的存在。二是有的农户占地建造了新房,旧房拆除少,保留了一些旧房面积,造成了事实上的“一户多宅”。个别基层国土所没有及时督促村委会到实地现场监督拆除旧房,形成了占新不退旧现象。三是个别农村因子女长大成家后分户建新房和父母分开居住,但父母死亡后,父母的财产归子女继承,子女就会拥有几处宅基地,造成“一户多宅”的现象。四是有的农民认为现在占有划拨集体土地,只要办理相关手续不用缴费,是块“唐僧肉”,又不用跑路,手续就由基层国土资源所代办,就利用家庭成员中其他人达到18周岁分户年龄,另行占有集体土地建房后卖掉获得收益,有的甚至是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村委会把关不严,夫妻已有房屋,钻法律的漏洞,另行分户后再次建房,这样形成 “一户多宅”的局面。五是个别农民除建相当面积的宅基地外,还以设施农用地(养殖业)为由建房或圈地,占用一定的土地。
3.工作机制不完善。自去年开展“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虽然在整治行动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在上虞区个别农村还存在建了新房未拆旧房、超建“杂房”、危旧房和少量空关房等“一户多宅”问题。原因除了贯彻落实、执行层面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因素外,其实相当重要的原因是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虽然我区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如出台了由组织部门牵头实施的专项考评制度等,也建立了相关长效管理机制来巩固扩大“一户多宅”的整治成果。但在建立健全拆违巡查制、督导制和追责机制等长效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我随机抽访的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中,88%的人认为体制机制方面要完善,12%的人认为制度机制层面问题不大,关键是专项整治一定要严、要实,不能搞“花架子”。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长效工作机制来保证“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长期、有序、高效、顺利的开展。
四、上虞区开展“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1.树立全新专项整治理念。一要突出专项整治创新。要坚持在整治工作中创新和在创新中整治相结合,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流程、创新理论模式、创新实践局面,同时不断升华理论指导具体实践,做到思想认识不滞后、工作方式不落伍、运行节奏不落后。二要突出团队精神。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自觉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协同工作的能力,增强团队整体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三要突出系统思考。要善于掌握系统思考方法,实现从“看一点”到“看全面”思维方式的转变,建立“独立思考”、“全面思考”、“先谋后动”的思维方式。
2.确立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积极落实“无违建”,重点突出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要扎实开展农房确权登记工作。首先,要方案责任到位。在成立农房确权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出台《乡镇(街道)集体土地范围内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城建、国土、农办、财政各办线分工,责任到人。各行政村每周上报测绘情况,乡镇(街道)纪委开展情况定期督查通报,实现动态管理。其次,要培训宣传到位。召开专题培训会,邀请房管所、国土资源所等专业人员,结合乡镇(街道)、行政村实际介绍农房确权登记具体情况,理清思路,规范行为,分解步骤。通过宣传窗、官网、农民信箱等多种形式展开平面宣传,联村干部进村入户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农房确权好处、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确权标准等,动静态相结合,提升群众配合度。再次,要规范操作到位。印发操作细则,及时收集测绘数据,查清家庭成员情况、房屋面积,处理未经依法批准违法占用宅基地等情况,作出农房处理确认书、处理意见书、处理验收确认书等。并做好申请前期准备工作,将上报材料以表格形式呈现,具体步骤按表格比对,方便操作。最后,要调查核实到位。发挥村民小组作用,按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将农房分成四类进行调查摸底。同时确定信息上报员,负责申请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将材料登记造册,把好材料第一关。乡镇(街道)城建办对测量完成农户情况进行总体核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申请;存在户型对不上、户主不确定等情况的要进一步开展调查核实。二是要严格实行“三到场”制度。即村民申报前,对其所在村组的旧宅基地进行调查核实后,确认无误符合条件的农户方可受理,做好批前踏勘、选址到场,审核是否符合审批条件;批后放线、打桩定位到场,确定四址。建议给乡镇(街道)国土所配置动态监测仪器,由国土所在放线时用GPS把建房户的四至范围定位,以免“批东建西”;房屋建成竣工后验收到场,审核是否超标准用地。经验收符合标准,才能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以证管地。村民申请新建住宅,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建新房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旧房,退出原来使用的旧宅基地,交给村委会重新安排使用,在村民没有拆除旧宅之前,土地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新房发证登记工作。三是要强化村镇规划,引导村民集中统一建房,加快新农村建设统一布局规划建设居民点的步伐。要严格实行建新拆旧制度,对“一户多宅”废弃、空闲宅基地统一规划、整理,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在原地翻建、改建的,按用地规划要求批准后给予保留或减少用地面积,统一建房。在建房时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住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浙江省规定的标准。对于一户拥有几处宅基地的,建议由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如超占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宅基地交易视情收取相关的税费等,尽量减少“一户多宅”的现象。四是村民建新房要尽量使用村内空闲宅基地,积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于荒芜未建的闲置宅基地,超过一年以上未建设的,应当收取土地闲置费,超过两年未建设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回,另行安排。同时对闲置、废弃的宅基地收回程序应由区政府作出明确具体的操作规定;对符合被收回条件拒不配合所属村集体收回的村民,制定相应严厉的制裁措施。五是要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要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国土部门要与建设、规划部门协同配合,做到日常巡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要建立土地执法监察网络体系,把各种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六是要加强宅基地发证工作的管理。建议所有的宅基地登记发证资料不仅要实行网上审批,还要把登记发证的审批资料全部存入电脑,并实行乡镇(街道)国土所与区国土分局共享,做到能及时快速查询土地用户的详细信息,以免重发。同时严禁把自家的宅基地出卖、出租以后,再次申请宅基地。还要防止出现以接受赠予为名,实际是私下有偿转让。国土部门要严把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关,对登记申请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真正做到严格把关、持证用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3.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完善而长效的工作机制是专项整治工作成熟的标志。要在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符合专项整治工作特征、适应不同类型整治目标要求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把“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活动、长期活动,做到整治工作时时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组织,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责任机制,并形成相应的追责机制。同时要以抓好自拆为龙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健全相关整治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激励推动机制。首先,在原有激励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完善一系列的激励考核制度营造竞争的氛围,引导和迫使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到专项整治工作之中,形成一种外在压力机制,增强党员干部个体的危机感和竞争意识。其次,健全考核验收评比机制。按照《“一户多宅”专项整治考核验收评比实施细则》,组织好“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的评比和验收等活动,包括对党员干部个人和对各级各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评比,评比应拆实拆面积、工作态度、整治效果等,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在动态与定期考核的有机结合中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协调保障机制。在原有协调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城建国土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级各部门具体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形成长效督导、拆违巡查制。并进一步明确相应的经费保障措施,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努力把“一户多宅”专项整治这一重要工作落实好,完成好。
学员处(撰稿人:2014年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班 石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