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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志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遵循——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成长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栋梁之才》

发布日期:2023-11-11 17:0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党校工作处)字号:[ ]


《求是》杂志2023年第13期刊登了一篇题为《努力成长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栋梁之才》的重要文献,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3月1日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讲话的主要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回答好三个重要问题。深入学习这一重要文献,对于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干部干事创业,党性要强、动机要纯,要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根本目的,回答好“为谁创造业绩”的问题。

当干部就要干事,就要创造业绩,否则是立不住的。但是,首要的问题是要搞清楚创造业绩究竟为了谁,这是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前提,而这说到底是个党性问题。党性坚强,才能摒弃私心,摒弃功利主义的政绩观,才能处理好“大我”与“小我”的关系,长远利益、根本利益与个人抱负、个人利益的关系,才会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想得透、看得淡、放得下,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干事创业中既重“显绩”又重“潜绩”,真正做到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党性坚强,才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才会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踏实“做事”而不是热衷“做秀”,“造福一方”而不是“造势一时”,真正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践行为人民谋利益的政绩观。

干部干事创业,既要把为民造福的事情抓实抓好,又要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实落透,回答好“创造什么样的业绩”的问题。

为人民谋利益的政绩观,必然要求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具体地说,就是要在工作谋划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在工作推进中从群众的切实需要而不是主观臆断出发来确定好事实事,努力做到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从群众的长远利益而不只是眼前利益出发,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以免“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为人民谋利益的政绩观,同时还要求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政绩考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为,事关人民利益的许多问题,只有通过高质量发展才能根本解决。党的十八大以来,虽然高质量发展已经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挥棒”并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毋庸讳言,在一些地方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不一致的问题。只有进一步用好高质量发展这一政绩考核“指挥棒”,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各种利益矛盾和问题。

干部干事创业,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回答好“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

要创造为人民谋利益的业绩,需要处理好几对重要关系。首先是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而且总是把“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放在前面讲,并且重点讲。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既要做“显功”,更要做“潜功”,甘做铺垫工作,甘抓未成之事。“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其次是坚持与发展的关系。强调领导干部要接续努力,不能为了显示政绩另搞一套,但也并不意味着不能有所创新。实践总是不断发展的,认识和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看准了就要及时调整和完善。要在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前提下谋划事业,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推进工作,把想干的事情干成,把该干的事情干好。最后是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的关系。领导干部会创造什么样的业绩,不只是个思想认识问题。应在抓好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加以认识,以“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自觉贯彻落实的同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以健全的法规制度压缩权力任性的空间、以完善的考评制度促使领导干部将“潜绩”与“显绩”并重,以相应的约束机制规范重大规划蓝图的调整与变更,从思想和制度两个方面入手,确保领导干部踏实工作、担当尽责、多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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