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市委党校依法决策、依规履职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律咨询、政策法规宣讲、规范化管理中的作用,拟聘任法律顾问单位1家,现对本单位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共绍兴市委党校法律顾问服务 二、采购方式:自行采购(询价) 三、项目时限:合同期限为1年(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最多续签2年 四、项目预算:3万元/年 五、项目内容: 1.为我校日常业务和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4.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5.就有关法律问题起草律师函、律师见证书、法律意见书或以法律顾问名义发表律师声明; 6.参与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 7.参与起草、审核各类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8.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协助开展普法教育; 9.处理我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资格条件: (一)法律顾问单位资格条件 1.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且具有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 2.执业信誉良好,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 3.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并签订保密协议; 4.指派不少于一名且相对固定的执业律师担任我校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责任心强,履职尽责,能按时完成有关工作任务,依法最大限度维护我方合法权益。 七、报价方式:询价材料(见附件)可直送或邮寄至绍兴市越城区阳明路8号绍兴市委党校行政楼338办公室,截止时间10月30日16:30。 八、联系方式: 吴老师,0575-88129567; 任老师,0575-85134000。
附件:报价表.docx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 2024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