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购方对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询价条款进行实质性补充与说明,现进行第二次自主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劳务派遣服务采购
二、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自行采购(自主询价)的方式。
三、项目时限
合同期限为2年(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四、项目最高限额及人数
50元/人/月(含税),劳务派遣约95人左右。
五、项目内容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照采购方用工需求招聘劳动者,并定向派遣到采购方驻地(招聘过程所产生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自行承担)。
2.按照采购方提供的薪酬标准按时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3.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各类保险的登记、接转、报停手续,并代缴相关保险费用。
4.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负责处理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期间发生的各类争议。
6.采购方如有工作需求,应随时响应并在接到需求通知后的2小时内及时到达采购方处,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7.需在劳务派遣协议签订时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作为履行本协议的担保。
8.如未能履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未能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等,每发生一次,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承担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全部损失。
六、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5.已建立成熟的本地化服务体系,当前持续为绍兴市3家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2年及以上。
七、资料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证明、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本项目实施人员清单及资质证明、与原件核对一致的证明相应业绩的合同、服务响应承诺函(附件2)(针对本文件第五项项目内容逐条做出相应承诺,如有增值服务可增加相关条款,以上承诺作为本次询价的选定中标人的重要依据),资质文件与报价单需分装。
2.密封报价单(附件3)。
3.所有提供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询价规则
1.报价文件在2025年3月24日上午在绍兴市委党校北辰楼开启。
2.在采购监督小组监督下,合格资质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正常开标,当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则本次询价作流标处理。
3.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以报价最低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则在采购监督小组监督下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询价结束,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详见附件1《劳务派遣协议(模板)》),否则视作自动放弃,采购方有权另行选择单位。
本次询价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九、报名方式与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的企业或单位于2025年3月24日9:30前(送达时间),将资格材料、密封报价单直送或邮寄至绍兴市越城区阳明路8号绍兴市委党校北辰楼339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575-88129376、15967580527
附件:1.劳务派遣协议(模板);
2.服务响应承诺函;
3.报价单。
附件1 劳务派遣协议书.docx
附件2 承诺函.docx
附件3 报价单.docx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