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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委党校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7 16: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号:[ ]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共绍兴市委党校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2026-09022

项目名称:中共绍兴市委党校零星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本项目年度总金额不超过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若合同期内,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政策发生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最新限额政策规定执行。

招标范围及内容:中共绍兴市委党校零星维修,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小于十万元的零星维修、零星用工、修补、拆建等建安工程(物业维修项目除外)。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履行期间实行年度考核,如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69182026930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介绍信【①介绍信须含委托代理人联系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②委托代理人需为报名单位在职职工,需附社保机构出具的距报名时间一个月以内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系统截图、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

4.招标文件的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5.投标人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对质疑事项不予处理(对特定资格要求提出的质疑事项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015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1)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工作),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1015093000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联系人:凌静,电话:15257598644。 

(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应于202610150930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至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供应商代表将响应文件送交后可即交即走,后续开标环节不作到场强制要求。响应文件签收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登记时间为准,供应商有签收回执需求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申领,未主动申领回执的,视为认可本次签收结果。

开标时间:20261015093000

开标地点: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绍兴市委党校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路8号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575-88128317

质疑联系人:沈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129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          

项目联系人:凌静

项目联系方式:0575-88776697

质疑联系人:阮建宏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336881   

质疑邮箱:8430905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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